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

與人無尤

二十四歲女子於夜店邂逅外形俊朗男子並跟隨該男子返回沙田豪宅。

大家可以想像是甚麼一回事。結果發生了關係,很正路的想法,男歡女愛,男的有家底有樣貌,年輕女子寂寞難奈,發生一夜情,在香港非常普遍。偶爾也會聽到身邊朋友都會發生。

在這個時代非常普遍的事,報稱事主的二十四歲女子報警求助,堅稱被人強姦。天大笑話,人家邀請妳到他家造訪,早上七時妳跟人家去,妳真的以為把酒談心就這樣浪漫地過?看日出?還是妳認為會跟妳談琴棋書畫?我不知道報章可有誇大報導,但憑簡單的幾個論點,又會多難想像會發生的事情?

有家底,有車,有樓,有樣貌的男子,真是好人的話又那會單身?就算是單身,也應先問問自己在那裡認識這名男子?是夜店,夜店啊!夜店是尋'歡'的啊~~妳自己跟上人家的車子,上了人的家,妳也應該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情吧!說人家不讓妳走和把妳強暴,那試問妳又對人家有甚麼企圖?為甚麼要上人的家?

請不要在這些時候扮成弱者,稍稍運用自己的腦袋,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。現在的女性不是弱者,也非泛泛之輩,我身邊的女性朋友大多都懂這些把戲。就連小弟都會向身邊女性好友說最好連小弟也不要太信任,始終男人要硬來的話,女人怎也掙脫不了。

不要貓哭老鼠了,當買了個教訓吧!或者有時間看看星期六晚上的性本善節目吧,兩星期前剛剛有一個類似的個案,叫'港女自傳',如果妳看了那一集,應該會有點點啟發吧。

送羊入虎口,與人無尤!

沒有留言: